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商贸物流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5〕16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商贸物流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关于加快商贸物流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商贸物流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的
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市商贸物流产业创新发展,推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形成新的发展动能,将商贸物流数字化绿色化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载体,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同商贸物流发展深度融合,重点培育资源共享、数据开放、协同创新、供应链互通的商贸物流企业,实现公司化、市场化、实业化、规范化发展,推动商贸物流产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推动商贸物流企业数字化发展
1.做强商贸物流骨干企业。大力支持有综合实力、有发展潜能的商贸物流企业与本区域龙头企业全面合作,整合资源,拓展物流、仓储、结算、金融等产业链增值服务,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业务规模。加快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强制造业供应链融合创新,鼓励大型制造企业与商贸物流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优化物流流程、共建设施设备、对接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综合性供应链解决方案。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并购、参股、引入战略投资等方式,加速对优势产业上下游环节的整合,拓宽发展空间,增强创新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
2.培育发展商贸物流生态链。大力扶持成长型商贸物流企业加快发展,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数字化建设,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数字化发展。加强物流全链路信息整合,为商贸物流企业提供物流、金融、结算、人才、信息等供应链全流程服务,形成配套完善的商贸物流经济生态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二)加快商贸物流企业绿色化发展
3.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鼓励商贸物流企业谋划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4.布局建设循环利用项目。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积极对接引进优质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企业,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鼓励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建立健全区域废弃物协同利用机制,着力提升资源循环利用各环节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增强商贸物流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5.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商贸物流企业与工业、农业生产深度融合,提升生产技术,提高创新服务能力,在实体经济中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促进数字经济和数字产业发展。加快实现各类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的广泛互联互通,推进制造资源、数据等集成共享,促进一二三产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商贸物流企业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服务品质,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6.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商贸物流企业进一步发挥市场和数据优势,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加强创新驱动和提质增效,不断提高研发投入,推动物流数智化发展,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突破,鼓励物流技术创新平台和龙头企业为中小物流企业数智化赋能,提高全社会物流实体硬件和物流活动数字化水平。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融合技术创新研发和应用,助推构建零碳产业链和供应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局)
(四)优化商贸物流企业发展环境
7.发挥政策措施激励作用。创新商贸物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重点支持,围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探索对实现节省标煤消耗量、二氧化碳排放减少量项目的激励政策。对符合重点发展产业方向、投资额度大、产出效益高、示范带动性强的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等项目企业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
8.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商贸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个性化、特色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推出一批细分产业方向的金融服务,将金融服务延伸到生产、流通各环节,推动链主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实现信用共享,为企业提供更加智能便利的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二、保障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做好项目审批备案、资金争取以及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有关商贸物流领域政策等;市商务局统筹谋划全市商贸物流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推动商贸物流企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制定支持商贸物流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调度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国资委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商贸物流行业经营;各相关部门对照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对节能减排、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的支持。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