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嘉峪关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4年1月17日在嘉峪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嘉峪关市财政局局长 王继红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市委打造“六个典范”工作部署,积极培植壮大财源,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全力保障“三保”和重点支出,加大地方债务化解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27.11亿元,增长41.7%,为调整预算的112.7%,超收3.0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8.51亿元,增长34.7%;非税收入8.6亿元,增长59.8%。加上省级补助16.1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99亿元、调入资金0.1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47亿元,收入总量53.72亿元。
支出41.34亿元,增长28.2%,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1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2亿元、上解省级支出1.58亿元,支出总量51.25亿元。
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47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3.45亿元,增长7.5%,为调整预算的105.1%,超收0.17亿元。加上省级补助0.2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61万元,收入总量8.75亿元。
支出7.5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亿元、调出资金0.17亿元,支出总量8.68亿元。
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74万元。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2222万元,为年预算的101%,超收22万元。加上省级补助42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5万元,收入总量3038万元。
支出2986万元,加上调出资金22万元,支出总量3008万元。
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0万元。
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收入42亿元,增长12.06%;支出43.43亿元,增长17.35%;当年结余-1.4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77亿元。
5.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第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超收收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20.46亿元调整为24.06亿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0.9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以及年初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87亿元、上年结余1.47亿元、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亿元,总收入为34.18亿元,总支出由年初预算28.6亿元相应调整为34.1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2.42亿元调整为3.28亿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5亿元,以及年初预算上年结余561万元,总收入为8.33亿元,总支出由年初预算2.48亿元相应调整为8.33亿元。预算执行中,由于省级转移支付增加引起市级支出正常变动,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不属于预算调整范围。
(二)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财政部核定2023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70.19亿元(一般债务31.38亿元,专项债务38.81亿元),2023年新增债券5.98亿元(一般债券0.98亿元,专项债券5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5.01亿元。初步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67.55亿元(一般债务29.74亿元,专项债务37.81亿元),2023年政府债务余额决算数,待财政部统一核定后再按照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情况。2023年,全市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9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99亿元,专项债券5亿元。按类别分,新增债券5.98亿元、再融资债券5.01亿元。
新增政府债券投向情况。2023年新增一般债券0.98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项目0.58亿元,农林水项目0.13亿元,教育项目0.02亿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0.16亿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0.04亿元,其他项目0.0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亿元,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0.6亿元,公立医院项目0.76亿元,地下管网项目2.5亿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0.96亿元,学前教育项目0.18亿元。
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市级财政按照偿债计划将政府法定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预算,全年偿还政府债务本息7.14亿元(本金4.91亿元、利息2.23亿元),其中:通过年度预算安排、加大非税收入等方式偿还政府债务本息3.48亿元(本金1.25亿元、利息2.23亿元)、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到期债券本金3.66亿元。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2年底,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2.84亿元。2023年经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同意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亿元,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结余为374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当年超收收入中的3.2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3年结余为3.26亿元。
以上2023年相关数据为初步预计数,决算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届时再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二、2023年落实市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3年,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市人大各项决议,深入围绕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市决策部署,细化任务措施,强化资金保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健全机制凝聚合力,千方百计向上争取资金。坚持把向上争取资金作为重中之重,紧盯政策机遇,强化责任落实,主动跟进衔接,持续压茬推进,坚持守好“存量”,奋力扩大“增量”,全年向上争取资金累计到位25.61亿元,增长20.45%,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77亿元,省级预算资金8.01亿元,省级部门资金4.8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99亿元,争取资金规模和增速均创历史新高。到位资金中,首次获得一、二、三季度市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奖励资金1.25亿元;首次争取新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00万元;争取到位2021、2022年省级开发区考核奖励4000万元,为全省最高;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资金2.77亿元;均衡转移支付资金1.3亿元,增长34.9%;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5197万元,增长490.6%;结算补助资金2.2亿元,增长124.7%;固定数额补助资金5694万元,增长137.6%;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4362万元,增长34.83%。
(二)围绕大局综合施策,精准服务经济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细化完善财政支持措施,强化关键领域资金保障,着力推动全市经济稳中向好。一是着力支持“强科技、强工业”行动。强科技方面,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强科技方面的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支持科技人才培养、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应用推广、科技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为科技创新注入“强心剂”,全年科技支出8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高出全省考核指标0.36个百分点。强工业方面,全面落实各类涉企税费优惠政策和财政奖补政策,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组织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8个,省工信厅通过审核4个,向上争取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等专项资金1851.36万元,其中由市财政拨款支付资金1060.76万元,上级直接下达至企业资金790.6万元。二是着力推动扩大内需。加强债券使用管理,密切关注债券项目实施情况,督促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新增专项债券全部用于支持公共卫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教育等领域8个重点项目建设,支付率达100%,充分发挥了专项债券对投资的拉动作用。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确保资金快速直达单位,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作用。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做到应退尽退、应减尽减,让企业应享尽享,全年共受理96户企业办理退税2.23亿元,其中市级0.78亿元。认真落实采购份额预留、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措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额2.85亿元,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92.78%,比上年提升39.45个百分点。争取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93万元,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281.7万元,引导市金融机构落实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政策,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538万元,新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21.49万元,着力破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支持创业就业和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积极落实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政策,为125户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176.65万元。
(三)聚焦关键强化保障,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任务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决策部署,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强化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做好资金保障,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全年农林水支出1.88亿元,增长16.3%。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发挥财政资金整体效益和规模效应,统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省财政厅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62万元,其中支持产业发展2891万元,占66.3%。持续强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争取中央、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725万元,重点支持酒钢集团公司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领域项目建设;安排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2338.15万元,统筹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积极研究财政金融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着力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促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三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政策要求,坚持“三保”在支出中的优先次序,坚决扛起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的政治责任。全年“三保”支出13.9亿元,增长19.83%,其中:保民生支出2.7亿元,保工资支出9.9亿元,保运转支出1.3亿元,确保了全市基本民生项目需求、干部职工工资足额发放和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工作,严格落实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政策,全年教育等11类民生支出32.8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全力保障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推进,及时足额安排拨付资金1.53亿元。一是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自2023年开始,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提高70元、90元,达到720元、940元,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市30395名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168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加强资金保障,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普通高中、职业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筹措就业补助资金4118万元,支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一次性求职创业、公益性岗位、职业培训等补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顶格执行技能培训补贴、一次性留工培训和扩岗补助标准,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稳岗发展。三是着力提升群众生活水平。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9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4%。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其中: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470元提高到1610元,社会散居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80元提高到1580元。积极拓宽资金整合渠道,完成断山口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累计拨付各类搬迁补偿资金249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653万元,市级配套补助资金1850万元。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落实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672.8万元,核增一次性绩效奖励58.5万元。四是加强住房保障建设。围绕“住有所居”目标要求,加大投入力度,筹措资金1.8亿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维修维护等项目建设。
(五)开好前门堵好后门,坚决防范债务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防化结合,标本兼治,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规范债券管理使用。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法定债务全部纳入预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债券项目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确保资金投向合规。强化专项债券资金投后管理,实行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着力推进绩效评价,促进债券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二是严格落实还本付息责任。坚持“谁申报、谁使用、谁偿还”,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及时将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足额缴入国库。压紧压实项目单位偿还主体责任,强化还本付息预算管理,靠实偿债资金来源,及时足额还本付息。三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统计监测、月报预警、风险预测、应急救助、考核问责等工作机制,通过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力度、狠抓招商引资努力培植税源、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加快推动存量资产变现、扩大土地出让收入规模等措施努力增加综合财力,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超额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六)系统谋划纵深推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发挥财政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财会监督严格有力、绩效管理精准有效,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2023年市级部门共编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1087个,部门整体目标80个,涉及资金41.33亿元,实现部门预算安排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持续扩大财政重点评价的行业覆盖面,2023年选取22个部门整体支出和18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的14个,“良”的22个,“及格”的4个,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引导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制定《嘉峪关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减税降费、基层“三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9类财经纪律重点问题和社保基金、住房保障、教育资助补助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财务管理,强化了预算执行监督,防范化解财经纪律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民生支出。高度重视巡视巡察、纪检监督、审计等发现的问题,注重从政策制度层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是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有关要求,完善编制方式,不断提高预决算草案编制质量,自觉接受审查监督。扎实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及时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把办理建议提案同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改进工作结合起来,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肯定成绩和积极变化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管理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税源基础薄弱、结构比较单一,财政收入增长动力不足,“三保”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偿债压力较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还需完善,评价结果应用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三、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24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决策部署,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积极因素看,国内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底气和后劲将进一步增强。从面临挑战看,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从财政形势看,2024年中央实施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将进一步提升地方财政保障质效,加上近年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逐步释放,有利于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但从财政支出看,兜牢“三保”底线、债务还本付息、重点领域保障等支出需求进一步增加,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市委打造“六个典范”工作部署,促进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动力活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嘉峪关崭新篇章。
根据经济形势和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判财政形势,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预算源头管控,聚焦重大任务适度加力,紧盯重点领域提质增效,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体现市委工作部署。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实事求是,合理安排。支出预算更加注重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用好增量、优化存量,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优先保障“三保”、债务风险化解和重点领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9亿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19.8亿元,非税收入9.2亿元。加上省级提前下达补助5.1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47亿元,收入总计38.32亿元。支出36.74亿元,加上上解省级支出1.58亿元,支出总计38.32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6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674万元,收入总计3.7亿元。支出2.6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1亿元,支出总计3.7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350万元,增长7%,加上省级提前下达补助42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万元,收入总计2801万元。支出总计2801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0.2亿元,支出9.64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0.5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9.33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规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中,只包括了提前通知部分,执行中随着上级转移支付增加将相应增加。
四、2024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着力挖潜增收,积极做大自身收入规模,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等财税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夯实财政增收基础。认真研究政策,紧盯省级预算安排,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跟进对接,向上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健全完善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般性支出预算较上年压减20%,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亟待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统筹财政资源保障重点。始终把兜牢“三保”底线摆在财政工作首位,健全完善保障机制,科学合理统筹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三保”支出足额保障、不出问题。聚焦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统筹用好自有财力、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认真落实已出台的财税支持政策,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调整完善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能。
(三)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指导市属相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及申报工作,强化投后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制度,切实防范风险。完善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加快债券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抓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健全定期监审评估机制,靠实债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责任,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完善问责闭环管理和集中公开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四)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谋划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目标考核机制,靠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完善公开范围、内容和方式,提升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获得性。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全面应用,逐步将债券、资产、绩效等重点业务嵌入系统,实施全过程、全流程动态监控,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升。严格落实财会监督重大政策,严肃财经纪律,依法加强财政监管,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规范部门收支行为。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全市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紧盯全年目标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嘉峪关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pdf
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xls
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xlsx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docx
2024年嘉峪关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上级提前下达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