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嘉峪关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克服经济运行中不确定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在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9.6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6.5亿元。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4.09亿元,历年预算结余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超过政策规定。根据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规定及预算调整程序,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23.7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30.59亿元,并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支出预算最终调整为31.59亿元。
地区性财政收入完成42.1亿元,为年预算的95%,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3%(以下简称“同比增长”或“同比下降”),增加1.7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68亿元,为年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7.2%,同口径增长8.6%,增加1.5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55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7.4%,同口径增长20.1%,增加5.2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55亿元,支出预算为2.55亿元。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亿元,根据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规定及预算调整程序,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5.55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5.5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5亿元,为年预算的91.9%,同比增长7.1%,增加15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14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2.1%,减少1.7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530万元,支出预算为53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48万元,为年预算的3.3倍,同比增长1.03倍,增加8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48万元(其中: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12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28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4倍,增加35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7.17亿元,支出预算为18.09亿元,当年结余-9152万元,滚存结余23.99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8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27亿元,当年结余-3922万元,滚存结余24.54亿元。
(五)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
——财政收入预算执行特点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方面,受国内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等因素的影响,全市工业生产、消费、投资、企业利润等与财政收入增长密切相关的指标增幅均呈现回落态势,支撑财政收入增长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税源结构单一,重点税源企业酒钢公司受7号高炉大修停产、采购成本大幅上涨双重因素的影响,入库税收大幅下降,财政增收乏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年没有完成收入预算,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不确定因素较多,全年完成1.6亿元,为年预算的86.9%,短收2391万元,导致政府性基金收入短进度8个百分点,影响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整体收入。
——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特点
一是全力保障工资和运转。努力克服地方财力紧张,收支矛盾突出的不利局面,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在保证工资发放的基础上,保证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证全市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有效提高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
二是全力保障民生促发展。压缩一般性支出(含公用经费)3507万元,用于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及重点项目支出。民生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累计支出26.1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80.2%,充分落实了市委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宗旨,真正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民生财政。
三是全力保证重点支出。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重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公共管理行业的“八项”支出21.6亿元,同口径增长10%。
四是全力保证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全力保证重点项目资金需求,通过各种渠道向省财政厅汇报困难,争取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4.09亿元,专项债券3亿元,按规定安排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公益性资本支出,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用于医疗、教育、城市道路、生态环境、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执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收入上做到应征尽收。加强依法征管,依法组织税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实施综合治税,挖潜增收,查漏补缺,应收尽收;强化非税征管工作,做到应征尽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取消和暂停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规定,坚持做到应停尽停,坚决不越红线。
二是支出上做到倾力民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严控一般性支出,努力节约公用经费,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将节约下的资金用于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及保障民生的重点项目,用于省、市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财政管理稳中求进。提升工作机制,努力打造阳光财政,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了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并督促212家预算单位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率100%。全口径预算管理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运行平稳,收支质量逐步提升。2018年,深化国企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工作全面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工作进展顺利。
四是财政监督有序开展。积极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认真组织财政检查及专项资金检查等活动;全面彻底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核查,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重点针对年初预算安排、年中预算执行、政府债务等工作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五是全力推进目标落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落实收入责任制,全力推进财政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六个三”的财政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了年初预期增长7%的目标任务。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省财政厅全年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6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51亿元,已根据一般性转移支付相关规定安排至相关预算科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14.1亿元,已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规定安排用于特定科目支出。
2.全年税收返还收入4759万元,在预算执行中与省级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统筹安排,已按照一般性转移支付相关规定安排至相关预算科目支出。
3.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45.15亿元。当年用市级财力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4.49亿元,其中:本金2.55亿元,利息1.94亿元。
4.全年“三公经费”支出998万元,同比下降1.2%。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21万元,同比增长18.3%;公务出国费用较上年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35万元,同比下降4.3%;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15万元,同比增长下降6.5%。
5.省财政厅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0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亿元,置换债券2.09亿元,按规定安排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公益性资本支出,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用于医疗、教育、城市道路、生态环境、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按照《预算法》规定,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若有超收,用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累计为0.49亿元,将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短收时,弥补预算资金不足。
7.累计清理盘活存量资金6.8亿元,按规定原渠道使用3.9亿元,统筹安排使用2.9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化解工程欠款、重点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
8.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累计筹集资金45.49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75亿元、专项建设基金1.34亿元、采用直接贷款方式筹集4.15亿元,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融资34.26亿元),保证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上述预算执行及全年数据,在年底上报省财政厅收支年报和年终结算后,还会有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2018年,在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依法监督、精心指导下,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协同配合,市级财政收支预算得到了较好执行,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重点项目顺利实施,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经济下行,税源结构单一,重点税源企业酒钢公司受7号高炉大修停产、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入库税收大幅下降,加之东兴铝业总部设在兰州企业所得税上缴省级国库,酒钢本部税收减收1亿多元,给财政收入造成了巨大压力,同时,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收支矛盾特别突出;二是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民生投入仍有缺口,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三是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和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个别部门和单位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逐步显现,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潜在风险防控任务艰巨;六是国企改革还不到位,制度体系还不完善,发展潜力有待挖掘等等。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高度重视、逐项破解难题、逐步加以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和各部门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9年,我市面临的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随着我市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更为突出,用于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面临很大的缺口。我们将在全力组织收入的同时,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在此基础上,将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保障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质量优先原则,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挥引导放大作用,着力促进经济增长,支持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运行风险,为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小康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二)编制原则
——一般公共预算。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收入政策变动等因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6%,支出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收入和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根据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安排收入预算;支出按照实际需求情况和财政部“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要求,用于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分险种安排年度收支预算。
(三)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6%,以2018年完成数19.68亿元测算,拟安排2019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20.86亿元。按照《预算法》全口径预算要求,结合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省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年末预算结余等情况,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安排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8.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各项基金的实际情况,经测算,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5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5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根据市属国有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280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国家政策及各险种实际情况,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9.3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9.82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4235万元,滚存结余为24.66亿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根据2019年土地供地计划,经测算,需上解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4199万元,该项上解支出从市级国库调入上级国库,因此,政府性基金收入需完成2.97亿元。
2.省级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预计2.5亿元,根据一般性转移支付规定安排至相关预算科目;省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计8亿元,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规定安排用于特定科目支出,上解省级支出3.67亿元,办理年终结算时上解省级。
3.税收返还收入预计4800万元,与省级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统筹使用,按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定安排至相关预算科目。
4.2019年年初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5.15亿元,当年到期政府债务需偿还3.98亿元,其中:本金2.01亿元,利息1.97亿元。
2018年12月底,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3.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亿元,专项债券2亿元。根据政府债券管理规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须纳入预算管理。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重点落实基础设施、污染防治、棚户区改造等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大铁路、高速公路、重大水利工程、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镇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公益性项目建设。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六稳”工作要求,此次提前下达的政府债券,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确定债券使用方案,报同级政府、市委研究同意,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尽快形成有效支出。
5. 2019年拟安排“三公”经费968万元,同比下降3%。其中:公务接待费根据财政部、省委办、市委办规范市直部门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以当年公用经费预算的2%计提。安排因公出国(境) 费用50万元,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审核拨付。
6.2019年安排预备费72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出现短收,则调减本项支出。
7.根据2015-2017年“老三年”棚改项目实施的需求,2019年继续申请发放剩余贷款额度7.49亿元,用于项目后续建设工作。
8.2019年,按照政府采购应编尽编、不编不采的原则,将使用财政性资金且列入采购目录达到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市财政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26亿元,将按照采购预算严格执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9. 按照中央、省委和省政府要求,参照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精神,2019年制定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高效、高质量落实。
2019年,随着国内经济运行进入速度合理、追求质量发展的阶段,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调整,随着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逐步落地,与我市密切相关的钢铁行业及相关产业增长速度将有所放缓,我市经济整体增长压力较大,下行压力还会持续,不确定因素比往年有所增加,影响财政收入和财力的有效增长,财政发展的质量将受到一定限制。但从另一个方面看,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纵深发展,我市的经济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因此,我们要增强信心,鼓舞干劲,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财政收支工作。加强依法征收,紧紧抓住中央、省级改革政策的利好机遇,科学研判收入形势,为收入预期和决策提供支持。贯彻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从紧安排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含公用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力争节约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改善民生。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统筹兼顾支持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政策、资金支持,继续争取债券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有效缓解收支矛盾;进一步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提升财政支持服务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培植财源,把财政资金的投入侧重到新的经济增长点上,提升财政聚集资源要素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是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坚持把全市重点事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予以安排,坚持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列支。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机制,严格预算执行程序,预算执行中遇到重大收支事项变动,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申请予以调整,严格按照人大批复执行。加快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公共支出标准体系,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四是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和政府债务风险。切实承担起财政可持续的责任,始终紧绷财政可持续的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增强财政运行的稳定性和风险防控的有效性,保障财政稳健运行。同时,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一是在市发改计划中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各类贷款债务本息,继续安排偿债风险准备金,防止发生暂时性的偿债危机。二是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偿还”的原则,分类制定偿还计划和化解方案,督促债务单位积极偿还债务,逐步化解债务。三是通过年度预算超收收入、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置换债券、展期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政府债务,努力把政府债务控制在合理区间,有效降低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
五是加强监督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贯穿财政收支的全过程,发挥好评价结果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监管,规范部门采购行为。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加强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提升公开效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关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各位代表,做好2019年的财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正确面对机遇与挑战,凝神聚力,扎实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统筹兼顾支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小康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