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选矿厂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0 11: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已完成闭库治理,并在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监督下组织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及尾矿库专家进行了闭库验收并通过,符合闭库条件。现决定,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闭库销号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一、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不可再作为尾矿库使用,不可再进行排放尾矿作业。

二、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负责尾矿库日常维护,严格执行巡检制度,确保闭库后的安全稳定。

三、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不再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纳入尾矿库数量统计和监督管理范围;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工作。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